2016年,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对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等16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的林木种苗质量进行重点抽查,同时部署其他省、森工(林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自查。抽查人员现场检查被检单位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种子采收等制度落实情况及造林作业设计中良种使用、种苗质量要求情况,并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检测结果出来后,承检单位向被检单位反馈抽查结果、抽查结论及建议。
|
苏ICP备15013131号-2|苗木市场、湖州苗木、长兴苗木 ( 苏ICP备15013131号-2 )
GMT+8, 2025-7-11 21:08 , Processed in 0.178095 second(s), 1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