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苗木如何做长远市场规划及投资,未来市场如何发展?

2016-10-13 10: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4| 评论: 0

摘要: 绿化大苗依旧供不应求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各类工业园区建设速度的加快,绿化美化环境的大龄苗木供不应求,如龙爪槐、雪松、黄杨、金丝柳、侧柏和香樟,培植胸径在5厘米以上的苗木,至少需时5年以上时间。高速路和高 ...
绿化大苗依旧供不应求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各类工业园区建设速度的加快,绿化美化环境的大龄苗木供不应求,如龙爪槐、雪松、黄杨、金丝柳、侧柏和香樟,培植胸径在5厘米以上的苗木,至少需时5年以上时间。
高速路和高等级公路用苗量剧增

  主要树种有红叶李、蜀桧、桧柏、刺柏、藤本月季、小叶女贞球,以及适宜于边坡绿化的小叶爬山虎、地锦、凌霄、迎春、紫藤、金银花、长春藤等需求量大。

绿化以灌木、彩叶树种和长青树为主
  热销品种有紫荆、百日红、连翘、榆叶梅、美人梅、国槐、杜英。彩叶树种在各省区的需求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如黄栌、火炬树、槭树类、橡栎等彩叶树种,已在各大城市广泛引种栽植。一些抗逆性强的苗木销售量明显上升,在城市绿化中首选品种有丁香、垂柳、红叶树、桂花、合欢、丝棉木等。
立体绿化日益受到重视
  一些藤架品种、攀援植物必将热销。如紫藤、凌霄、地绵、常青藤、三角梅等,已成为立体绿化中的首选品种。
高档花木市场已打开

  如红枫、紫玉兰、日本樱花、马褂木、七叶树等,以及适宜温室生长的橡皮树、山茶花、红掌、一品红、扶桑等花卉,市场潜力大。适于华东地区栽植的海滨木槿、醉香含笑、金合欢、木荷、乐东拟单性木兰等苗木已崭露头角。流苏、黄连木、七叶树、枸骨、异形槐、矮紫杉、洒金柏、白鹃梅、紫叶矮樱、金焰绣线菊等在我国华北地区绿化美化中的占有量呈增加趋势。

造型苗木销路在拓展
  目前,一些苗木生产者通过先进技术,将苗木制作成各式各样的造型,栩栩如生,令人流连忘返,比如利用松柏制成宝塔造型、亭台楼阁造型,利用苗木培植成马、牛、羊、狗、象等多种动物造型,这些都是自主开发市场的好办法。如用于立体绿化的扶芳藤,以前只用于依附墙体绿化生长达到绿化效果,现在一些苗木基地将其制成扶芳藤球、扶芳藤绿墙及各种动物和建筑造型等,其销售量明显扩展。因整型、造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所以短期内不会出现过度的市场竞争,有较大 的市场空间。
容器苗销路看好
  容器侧柏、柑橘、油松、白皮松、金叶女贞及用于绿化的果树苗等,以及部分使用控根设施(包括盆栽)的苗木花卉,已呈现良好的发展与销售势头。蔬菜、果树、食用菌等按照特殊的管理方法,培植成形态各异、色彩缤纷的盆景苗木,也深受市场青睐。
莫跟风,差异化竞争是出路

1、苗优引发种植热

  市场饱和导致苗贱,新优彩叶品种红叶石楠,因其优越的观赏及栽培性状迅速跃升为园林绿化中的主流品种,在大江南北各类绿地植物配置中,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尽管红叶石楠的应用量逐年加大,但由于参与繁殖的苗农和公司太多,最终导致了红叶石楠的供需失衡,今年年初跌破成本价,导致了苗贱伤农的悲剧。这一事实证明,苗农盲目跟风引发种植热必然会导致供需失衡,价格大跌。

  目前大多数苗农繁殖红叶石楠都是做短线产品,有远见的企业不妨避开竞争激烈的一年生苗,做长线生产差异化产品,如红叶石楠球、自然树状的乔木、独干柱状的造型苗等,进行错位竞争。以高2.5米、树冠直径1.5米的独干柱状的红叶石楠造型苗为例,几年来价格一直保持在每株2000元左右,利润相当可观。此外,红叶石楠品种很多,不妨多了解近年来出现的特色品种,如小叶红叶石楠,其枝叶密集而细小,作绿篱或培育造型球、造型柱等观赏效果更具优势,生产者也不妨考虑。

2、特色生产“东边不亮西边亮”

  苗木出租:近两年花木租摆越来越流行,很多苗木种植户根据市场需求,从单一的种植、销售苗木逐渐发展到花木租摆,不仅靠卖苗木能赚钱,出租花木也让他们的收入翻了几番。

  立体绿化:城市绿化中,立体绿化将逐渐占据重要位置,成为必然的绿化趋势。尤其是上海世博会的开展,把立体绿化推向了行业潮流。以前人们认识的立体绿化就是配置攀援植物,然而随着立体绿化技术的不断加强,适用的植物种类越来越多,因此苗木生意人不妨考虑参与立体绿化行业,给自己的产业和产品扩展一条新的生意路。

  培养精品苗木:苗木不仅用于园林绿化,还要走进千家万户。一些园林专家在美国等地的考察中发现,不仅仅是花卉,他们的苗木重视机械化、精品化、容器化,也可以被千家万户应用。在我国,譬如盆栽红豆杉就以高姿态、高身价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千家万户”是难以估量的庞大市场,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必将爆发强大的力量。

给种植大户提醒——法律意识要加强
1、规范土地承包合同

  苗木大户的土地主要是承包来的,有的大户与农户(农场、村)间只有口头约定或简单的协议,不签规范合同,一旦产生矛盾,协议的约束力不大。因此,合同签订不仅要规范,而且最好履行公证程序。

2、明确各种补贴的归属
  我国部分地区对经济林育苗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如山东对从事经济林树种苗木繁育的单位和个人,种植面积在3335平方米(5亩)以上的,政府每667平方米(1亩)补贴1000元。如果在合同中不明确补贴权属,往往会导致矛盾产生。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各种补贴属于谁所有。
3、积极向有关部门上报经济林育苗面积
  苗农在苗木种植后应及时向村、乡(镇)、县有关部门报告,并在报告后面附上承包协议,以便农业、财政部门核查和核准,进而发放各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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