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意见

2016-8-25 08:1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8| 评论: 0

摘要: 江西省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成果,把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意见》指出,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 ...

江西省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意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成果,把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意见》指出,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进一步强化其公益属性;保持国有林场山林经营权属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通过平等协商等方式提前收回对外出租、合作或转让的国有林地林木;完善国有林场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强化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使用监管,规范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意见》提出,建立国有林场备案管理制度,国有林场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撤销活动,应履行备案手续,实行备案管理;建立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将事业性质国有林场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用工制度,鼓励和扶持国有林场分流职工成立营造林公司、护林队、专业合作社、技术服务站等中介服务机构,承接国有林场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全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国有林场每5年编制一期森林经营方案,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健全森林资源监管机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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